今日, 由總後衛生部組織, 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的《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》通過了專家論證.
意味著中國醫學界診斷 “網癮” 將實行標準化, 網癮也首次被該標準列為精神疾病治療範圍.
某猴蛇報紙和各大霉體也紛紛報導此事.
本來這類新聞我是根本不看第二眼的, 但文中一針見血的指出我的健康狀況有問題:
根據該標準, 網絡成癮是指個體反復過度使用網絡導致的一種精神行為障礙.
癥狀界定有七項標準, 其中一項量化的指標是平均每天連續使用網絡達到或超過6小時, 而且這種癥狀達到或者超過3個月.
嗚呼, 原來我一直患有精神病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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